烟台保障性住房资格年审新规

导语 自2016年9月1日起,烟台住房保障资格年审就开始实行新规;新规内容请看由烟台本地宝带来的最新文章。

  本次住房保障资格年审新规与之前相比,街道、区、市“三级审核”的大流程没变,但对申报手续和证明材料进行了最大限度的精简。

  主要区分两种情形:一是,将原《年度复核档案册》简化为一张《年度复核诚信申报表》,申请人只需要对表中基本信息进行申报确认并作出诚信承诺即可,除携带好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住房保障资格证》等现成的证件外,无需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较以前大为简便。

  二是,如果家庭基本信息发生了变化,只需填写一张《变更登记表》,哪一项信息发生变化,就对应提供哪项证明材料,再加上身份证、户口薄等现成证件,其他无关的证明材料不再需要提供。

  在简化手续的同时,年审新规进一步强化了个人诚信申报的责任,规定申报复核时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申报信息属实,愿意承担不诚信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等。

  同时,将诚信申报原则贯穿到享受保障的全过程,规定保障家庭未到复核期,家庭人口、户籍、婚姻、房产等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须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申报办理变更,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保障资格。

  拓展阅读:2017年烟台公示住房保障资格(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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