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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海阳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公告

导语 距离过年还有两个月左右,海阳市人民政府近日公布了海阳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范围公告,一起来了解一下

  海阳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范围最新公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发布我市的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范围如下:

  ✅主城区范围:

  南至海天路,西至龙山街(含龙山街与海园路交叉路口向北延伸路段),北至虎山街与东凤大道交接点,东至东凤大道,上述路段交汇闭环区域。

  ✅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范围,东村河以西—青威高速以南—北京路以东—海翔中路以北。

  ✅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范围内,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其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按照《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在一般管理区内的以下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二、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地下管道、窨井;

  三、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四、车站、码头、飞机场、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大型仓库、停车场;

  七、景区、林地、绿地;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公告有效期自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1日。

  信息来源:海阳市人民政府

  链接:https://www.haiyang.gov.cn/art/2025/10/30/art_14046_29468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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