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年限

导语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商转公积金贷款,但需要满足征信状况条件、公积金缴存年限条件以及其他相关条件,办理指南详见正文。

  烟台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年限

  在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购买装配式及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主住宅90万元,其它住宅80万元)内,贷款额度按以下三项计算结果的最低值确定。

  (一)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30倍。

  (二)按规定首付款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三)按偿还贷款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商业贷款的月还款额+担保的月还款额+其他负债的月还款额)/(借款申请人月收入+共同申请人月收入)≤50%

  借款申请人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计算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在同时符合第(二)与(三)项计算结果的,按20万元确定贷款额度。

  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二手房贷款最长期限为所购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限和30年的低者。

温馨提示:关注【烟台本地宝】微信公众号,聊天框回复【公积金】即可点击查看烟台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贷款指南、业务办理入口等系列相关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