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年限
导语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商转公积金贷款,但需要满足征信状况条件、公积金缴存年限条件以及其他相关条件,办理指南详见正文。
烟台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年限
在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购买装配式及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主住宅90万元,其它住宅80万元)内,贷款额度按以下三项计算结果的最低值确定。
(一)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30倍。
(二)按规定首付款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三)按偿还贷款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商业贷款的月还款额+担保的月还款额+其他负债的月还款额)/(借款申请人月收入+共同申请人月收入)≤50%
借款申请人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计算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在同时符合第(二)与(三)项计算结果的,按20万元确定贷款额度。
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二手房贷款最长期限为所购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限和30年的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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