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材料
导语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商转公积金贷款,但需要满足征信状况条件、公积金缴存年限条件以及其他相关条件,办理指南详见正文。
烟台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材料
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预审应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购房合同原件;(二手房需提供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管理部门查档件)
3.商贷借款合同原件。
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1.《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填写要求:
☆请使用黑色签字笔。
☆个人信息部分每空必填。
☆共同借款人:指与借款人共同买房、负有共同还款义务的个人(含配偶),没有的无需填写。
☆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表中的签名需要面签。
2.身份与婚姻证明(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提供)
⑴ 身份证原件;(可使用电子证照)
⑵ 户口簿(家庭户提供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集体户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
⑶ 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包括结婚证(可使用电子证照)、离婚证(可使用电子证照)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调解)书等。
☆ 配偶死亡没有进行户口注销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3.原购房合同 原件(二手房交易实现网上签约的提供 烟台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未实现网上签约的提供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管理部门查档件)
4.商业贷款 借款合同 原件
5.商业贷款结清证明 + 还款凭证 原件
6.不动产权证书 原件(可使用电子证照)
★材料备齐后,请按1–6的顺序排列,申请即时受理,2个工作日审批完结。
温馨提示:关注【烟台本地宝】微信公众号,聊天框回复【公积金】即可点击查看烟台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贷款指南、业务办理入口等系列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