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落户条件要求

导语 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2017年烟台落户条件要求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更多资讯敬请关注烟台本地宝哦~


  1、山东省将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意见》中指出,为了积极引导农村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我省将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济南、青岛两市的城区要加快取消购房面积、就业年限、投资纳税、积分制等落户条件。

  进一步简化落户程序,缩短审批时限,畅通迁移通道,实现具备落户条件的外来人口“落户无门槛,迁入无障碍”。我省还将进一步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公共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逐步将居住证持有人纳入户籍人口管理。

  2、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为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山东将推进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3、转让宅基地给“房票”, 可抵购房款

  山东还将为农民进城购房提供优惠,留住进城农民。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农民进城购买住房,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税收和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对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等地上附着物的农民,县(市、区)政府可参照当地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价格给予合理补偿或发放等额“房票”,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抵作购房款。

  转移到城市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去留成为进城农民的拦路虎。《意见》提出,农业转移人口整户转为城镇居民的,凭原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出具或由村(居)民委员会代行出具的集体成员资格证明和户籍迁出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整户转移备案证书,继续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他集体经济权益。

  家庭部分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凭个人转移备案证书,也享有上述集体经济权益。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后,继续保留应享有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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