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暖气入户室温检测要求

导语 烟台市最新供热管理办法发布,其中对入户室温检测要求及步骤详细说明,具体详见正文。

  根据《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入户室温检测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一)应当在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进行。使用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验合格的检测仪器,测温时间为7:00—10:00、15:00—20:00;

  (二)应当记录测量环境的即时状态;

  (三)应当在关闭门窗室温稳定30分钟后进行;

  (四)应当选取被测房间中心位置(对角线交点)距地1.20±0.10米的高度为测温点;

  (五)检测时散热装置应当无覆盖物;

  (六)传感器应当避免阳光直射或其他冷、热源干扰;

  (七)读数时检测员不应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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