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导语 办理烟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需要的材料:1.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2.本人《居民身份证》;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4.已婚人员应当提交《结婚证》; 5.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 6.违法生育的,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资料。

  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就该事项对计生委提问

  办理机构:计生委

  办理地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

  办理时限:即时予以办理

  申办对象资格: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昆嵛山自然保护区六区之间流动的除外)1个月及以上,以工作、生活为目的赴异地居住满15天的成年育龄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申办材料:

  1.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2.本人《居民身份证》;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4.已婚人员应当提交《结婚证》; 5.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 6.违法生育的,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资料。

  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信、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办理。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后,即时予以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期截止前,流动人口应当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换领新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依据: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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