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标准
上牌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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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电动自行车上牌指南
上牌条件 1.所称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是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或者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2.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依法经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上牌材料 1.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注册登记申请,交验车辆;
2.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3.车辆来历证明;
4.车辆产品合格证明或者进口证明。上牌流程 1.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注册登记申请,交验车辆;
2.提交相关证明;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登记。上牌费用 暂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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