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烟台市中心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公告

导语 2020年度烟台市中心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公告已经公布,2020年度市中心区共有产权住房已具备申请条件,即日起受理申请。

  2020年度烟台市中心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公告

  根据住房保障有关政策规定,2020 年度市中心区共有产权住房已具备申请条件,即日起受理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共有产权住房属于出售性质,由发改等部门按商品房价格下浮10%核定销售基准价格,购房人可自行选择购买 60%、70%、 80%产权份额,剩余产权份额归出售人所有,购房人自缴纳契税完税之日起5年后可按届时计税评估价格增购剩余部分产权,拥有完全产权并可上市交易。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购房人不再享受租赁补贴或租金核减等住房保障待遇。

  本批次可供出售的共有产权住房共 1563 套,具体如下:

  1.锦绣家园项目927套。位于莱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临董家庄,东靠石家疃,58路、106路公交到达,本批次房源均为小高层建筑,单套建筑面积为54.17-97.70 m2,为一梯二户~一梯五户,房屋状态为毛坯房,取暖方式为电暖,经发改等部门核定的销售基准价格为6150元/m2,具体房屋楼层差价按整单元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出售人为烟台宏丰置业有限公司,购房人自行选择购买60%、70%、80%产权份额。

  2.锦绣新园项目 636 套。位于芝罘区只楚办事处,北上坊工业园西侧,楚毓路 105 号,12 路、18 路公交到双信聚氨酯有限公司 , 本批次房源均为高层建筑 , 单套建筑面积 68.96-83.54m2,均为二梯七户,房屋状态为毛坯房,取暖方式为电暖,经发改等部门核定的销售基准价格为 6238 元/m2,具体房屋楼层差价按整单元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出售人为烟台宏丰置业有限公司,购房人自行选择购买 60%、70%、80% 产权份额。

  二、申请对象

  已经取得市中心区住房保障资格,且《住房保障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的家庭,可以申请本批次共有产权住房。如申请家庭已享受租赁补贴或保障房租金核减待遇的,应当在选购共有产权住房后放弃上述待遇;已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应当在共有产权住房交房后 6 个月内退回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

  三、受理申请时间

  2020年10月21日—10月30日(注:线下申请为工作日期间),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家庭如有申请意向,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申请:

  (一)线下申请。由申请人持身份证、《住房保障资格证》到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窗口申请(明白纸可自行在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http://zjj.yantai.gov.cn/、烟台市房产交易网 http://ytfcjy.com、微信公众号“烟台市房产交易服务号”查阅,也可在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窗口领取查阅)。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申请的,可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身份证、《住房保障资格证》及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代为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窗口当场受理,打印《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表》交申请人签字确认。

  (二)网上申请。本年度共有产权住房提供网上申请方式。申请人可以登陆烟台市房产交易网 http://ytfcjy.com 或通过微信公众号“烟台市房产交易服务号”,按相关提示注册认证后进行申请。网上申请与线下申请具有同等效力。

  五、咨询电话

  烟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6615085(政策信息);

  烟台宏丰置业有限公司:7357193(房源信息);

  芝罘区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6608735;

  莱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6890159。

  特此公告。

  烟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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