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组合贷款应该在哪个银行办理?

导语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还贷压力,2025年1月2日开始,烟台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业性住房贷款转组合贷款业务。

  “商转组”业务原商贷银行的市级分行应为满足“商转组”业务条件,且已与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签订了《烟台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组合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书》的受委托银行。“商转组”业务受理银行需为与中心各机构建立委托贷款业务合作关系的经办银行(以下简称委贷银行),且与原商贷银行为同一银行系统(包括同行的不同支行或分行营业部)。“商转组”业务受理范围及职责分工参照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划分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一)原商贷银行是委贷银行的,必须由原商贷银行直接受理“商转组”业务。

  (二)原商贷银行不是委贷银行的,选择同行内委贷银行受理“商转组”业务。房屋所在地在六区范围内的,可在六区任选可受理业务的同行委贷银行;房屋所在地在六区外的,属地办理,选择当地委贷银行受理业务。由委贷银行负责与原商贷银行沟通协调具体业务流程和细节,后续协调办理“顺位抵押”登记、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原商贷、出具《提前部分还款业务凭证》等全流程事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 烟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可获取公积金商转公、商转组的办理条件、流程、所需材料、受理银行、咨询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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