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离职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导语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领取失业金。具体界定标准可以在正文查看。

  主动离职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的含义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保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是劳动合同终止的。

  二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四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是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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