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烟台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

导语 烟台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能低于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置的最低缴费基数。

  2023年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

  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蓬莱区、长岛综合试验区、龙口市、招远市、莱州市、黄渤海新区、高新区、昆嵛山保护区:2200元

  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2010元

  执行时间:2023年10月1日-2024年6月底

  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新增员工按其当月工资总额计算。最高和最低缴存基数以中心每年对外公布的为准。缴存基数应每年核定一次,单位可根据实际每年在1月或7月进行调整,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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