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难公积金提取指南

导语 烟台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指南来了,包含详细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等信息,详见正文。

  烟台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指南

  一.办理条件

  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在取得住院结算凭证一年内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治疗期间可每年提取1次。

  二.申请材料

  * 申请材料未经说明均为原件。提取申请人可以出示授权码等方式,以电子证照替代申请材料中的实体证照。

  三.提取额度:提取额不超过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四.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五.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六.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2.审核:受理机构依据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可现场审核的,当场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对不能现场审核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提取申请人。

  七.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八.受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九.住房公积金电话咨询热线:12329

  十.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gjj.yantai.gov.cn/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烟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 烟台公积金提取事项汇总、办理入口、办理指南、所需材料、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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