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全额付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导语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烟台全额付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包含办理条件、办理形式等消息,详见正文。

  烟台全额付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发票金额。

  办理条件:全额付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自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款发票载明日期三年之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限取一次。

  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烟台一手通)。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2.审核:受理机构依据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可现场审核的,当场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对不能现场审核的,可留置材料,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提取申请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烟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 烟台公积金提取事项汇总、办理入口、办理指南、所需材料、联系电话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