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伤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协议机构

导语 自2024年4月1日起启动实施工伤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切实方便全省工伤职工就医。

  山东工伤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协议机构

  首批工伤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协议机构已公布,后续将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及时更新。目前,山东省内6市11家协议机构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其他省市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协议机构。

图源:山东人社(下同)

  拓展内容:

  办理条件

  参加工伤保险并已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确认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的异地(设区的市以外)转诊转院、异地长期居住及常驻异地工作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异地就医费用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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