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烟台职工门诊报销比例

导语 2024烟台职工门诊报销比例提高了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提高至80%、70%、60%。

  2024烟台职工门诊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由75%、65%、55%提高至80%、70%、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提高5个百分点,即:85%、7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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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烟台职工起付标准: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由500元、800元、800元分别降低至200元、400元、600元。起付标准仍然实行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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