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持续更新)

导语 烟台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实行2023年最新标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行,具体内容请见正文。

  关于公布烟台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烟人社发〔2023〕19号)

  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蓬莱区、长岛综合试验区、龙口市、招远市、莱州市、黄渤海新区、高新区、昆嵛山保护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

  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0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元。

  关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烟人社发[2021]20号)

  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蓬莱区、长岛综合试验区、龙口市、招远市、莱州市、开发区、高新区、昆嵛山保护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1元;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元。

  关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烟人社发[2018]20号)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蓬莱市、龙口市、招远市、莱州市、开发区、高新区、昆箭山保护区月最低工资标准 1910 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9.1 元;

  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长岛县月最低工资标准 1730 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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