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职工在医院门诊看病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导语 在职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不同,报销的比例也有所不同,具体报销比例见正文

  烟台在医院门诊看病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在职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划分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

  退休人员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扩展阅读

  参保人异地就医是否可以享受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人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在居住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异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执行我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待遇政策。

  临时外出就医(省内无需备案,省外需办理备案)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异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10%后,执行我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待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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