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还款时间及方式

导语 在烟台使用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后,每月什么时间还贷款呢,还款方式是什么,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具体内容请见正文

  贷款偿还

   1.每月20日(逢节假日顺延)为公积金贷款扣款日,借款人应于每月19日前足额存入还款账户。

  2.提前还款在完成首次还款后可以申请,每月1—19号办理,不收违约金。

  3.按月冲还贷业务,当月申请,次月生效,每月20号(逢节假日顺延)自动划转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冲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不足部分从借款人的银行还款账户继续扣划。

  4.在贷款期内遇利率调整,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还款方式

  分等额本息与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

  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变更一次还款方式。等额本息每月按相同金额偿还贷款本息,月还款中利息逐月递减,本金逐月递增;

  等额本金每月还款本金保持相同金额,利息逐月递减。在相同条件下,等额本金方式能节省更多利息,但前期还贷压力较大;

  等额本息方式每月偿还贷款额度相同,还贷稳定,但支付利息较多。(例:60万元30年利率3.1%,采用等额本金比等额本息少付利息约42580.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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