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小区交房了没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导语 不能不交,但可以减收40%,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际执行标准低于合同约定的,按从低原则确认)自空置之日起减收40%。住宅空置的起止时间,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事先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双方确认。

  【提问】

  小区交房后没有实际入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回答】

  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际执行标准低于合同约定的,按从低原则确认)自空置之日起减收40%。住宅空置的起止时间,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事先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双方确认。(“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是指小区业委会成立之前)

  其他物业费减免情况:

  (一)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储藏室、车库不得计入物业公共服务费的计费面积之内

  但改变设计用途用于居住的除外

  (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因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等原因,造成配套设施设备、道路通行、绿化环境等未能达到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标准的,

  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予以减免不低于 20%,差额部分由建设单位补偿给物业服务企业。

  (三)停车位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过程中,车位交付后超过一个月未停放机动车的按月免收停车服务费。车位未停放机动车的起止时间,车位使用人应事先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双方确认。

  (四)门禁卡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对人员、机动车实行出入管理的,应当为业主、物业使用人免费配置必要的出入证(卡),其中对人员的出入证(卡)每户免费配备不得少于 4 张,家庭成 员不足 4 人的按实际人数配备。因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的,可以适当收取工本费

  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款之外的其他通行设备的,可以适当收取费用,但应当由业主、物业使用人自愿选择,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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