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全额付款购买新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

导语 烟台全额付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提取额度、窗口办理流程等,详见正文。

  烟台全额付款购买新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

  全额付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自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款发票载明日期三年之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限取一次。

  更多信息:

  提取额度

  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发票金额。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2.审核:受理机构依据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可现场审核的,当场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对不能现场审核的,可留置材料,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提取申请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烟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 烟台公积金提取事项汇总、办理入口、办理指南、所需材料、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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