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住房公积金可补缴的情况有哪些?

导语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可补缴的情况汇总来了,包含新参加工作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公积金;单位少缴、逾期缴存、缓缴职工公积金等介绍,详见正文。

  烟台住房公积金可补缴的情况有哪些?

  以下情况可作补缴业务:

  (1)新参加工作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公积金的,应缴未缴的部分作补缴处理。例如,单位5月份新入职一职工,其工资8月才核定,单位在缴纳8月份公积金时为其开户,同时补缴5-7月份的公积金。

  (2)因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上调,可对职工月缴存额的差额部分作补缴。

  (3)单位少缴、逾期缴存、缓缴职工公积金的。

  :单位线下办理补缴业务,需提供《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可在中心官网下载)电子版及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 烟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烟台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及电话、线上服务入口、缴存基数、提取指南、贷款规定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