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烟台失业补助金申领适用对象

导语 烟台哪些人可以申领烟台失业补助金?烟台失业补助金申领适用对象如何规定?最新消息请看这里了解。

  2020年烟台失业补助金申领适用对象

  根据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失业补助金申领操作指南》,适用对象如下: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参保缴费不足1年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3.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待遇标准及期限

  2020年3月至12月,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最长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对于2020年3月至政策出台前,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但目前因重新就业等构成停领情形的失业人员,其未就业期间的待遇可申请补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失业补助金标准200元/月;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不满5年,失业补助金标准300元/月;

  3.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满5年,失业补助金标准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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