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买房合同和借款合同丢失如何提取公积金?

导语 烟台买房合同和借款合同丢失,如何提取公积金?烟台本地宝为你带来答案,请看!

  买房合同和借款合同丢失,房产证也还没下来,现在想首次提取公积金,应该怎么提取?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复:

  您好!商业贷款购房首次申请提取:

  ①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可向单位经办人索要或到公积金窗口领取)。

  ②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

  ③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二手住房提供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

  ④首次提取在贷款发放一年后办理的,需另外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卡(本)交易明细原件。配偶提取另加结婚证。以上材料未做特殊说明的,都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

  提取额度:如果是新房,首次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数不超过首付款金额,如果是二手房不超过发票金额减贷款额的差额。以后每年都是合计不超过当期还款支出数。交给单位经办人办理,另携带单位盖公章的提取单。

   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购房合同若丢失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档复印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借款合同到当初的放款银行查档复印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提示:从2018年5月28日起符合条件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到个人银行账户。单位来办理时,携带符合提取的材料及盖公章的个人银行信息采集表。表上填写职工在7家商业银行(中、农、工、建、交、恒丰、光大7大行)之一办理的I类借记卡号、开户行准确完整名称,银行联行号、个人手机号)。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