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区巡游出租汽车燃料附加费继续执行每车次1.00元

导语 巡游出租汽车燃料附加费有变动吗?根据最新消息,燃料附加费继续执行每车次1.00元,具体情况请看下文。

  日前,市物价局下发《关于巡游出租汽车燃料附加费的通知》,对燃料附加费进行了规定。

  通知显示,根据我市车用天然气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经研究确定,市区范围内营运的巡游出租汽车燃料附加费继续执行每车次1.00元执行期至2019年12月31日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在巡游出租车内醒目位置张贴规定的交费提示,接受乘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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