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不享受失业金待遇办理材料

导语 烟台不享受失业金待遇办理材料有哪些?烟台本地宝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不享受失业金待遇:

  1、失业职工档案;

  2、终止解除合同证明书;

  3、养老保险手册;

  4、失业职工登记申请表;

  5、社保卡;

  6.身份证复印件2张;

  7、一寸照片2张、二寸照片1张;

  8、户口本原件;

  9、解除合同需带经济补偿金单原件及复印件。

  10、辞职需带辞职报告并附单位意见(辞职不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但可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注:单位与个人终止或者解除合同后15日内由单位劳资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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