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不享受失业金待遇办理材料
导语 烟台不享受失业金待遇办理材料有哪些?烟台本地宝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不享受失业金待遇:
1、失业职工档案;
2、终止解除合同证明书;
3、养老保险手册;
4、失业职工登记申请表;
5、社保卡;
6.身份证复印件2张;
7、一寸照片2张、二寸照片1张;
8、户口本原件;
9、解除合同需带经济补偿金单原件及复印件。
10、辞职需带辞职报告并附单位意见(辞职不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但可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注:单位与个人终止或者解除合同后15日内由单位劳资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