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一览

导语 烟台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有哪些?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二、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1、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守法诚信的表现,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2、企业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从成本中列支、免予征收所得税。

  3、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为职工涨工资的一种形式。

  4、可以为企业员工解决住房问题,留住人才,提高企业凝聚力,推动企业稳步发展。

  三、住房公积金每月要缴存多少?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单位或个人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月缴存基数=职工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发放工资的月数。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加班费等所有收入。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原则上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月缴存比例的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

  四、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1、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额归职工个人所有。

  2、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住房公积金复利计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3、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房时可以享受政策性低利率贷款。并可以办理逐月住房公积金还贷,减轻还款压力。

  4、在家庭遇到政策规定范围内的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对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如何处理?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职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视单位欠缴情况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并催缴单位之前所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新单位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单位填制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填制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洛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职工工资报表一份,加盖单位财务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或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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