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学生户口迁移办理材料

导语 烟台市学生户口迁移办理材料包括哪些呢?小编整理了烟台市户口迁移材料,希望能帮到你。

  省内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毕业生户口迁移,在新办法中更是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1.对入学前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的

  凭《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接收单位证明等证明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证》,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凡是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单位后,又与该单位办理解约手续,并在改派期内再次落实就业单位尚未落户的

  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可凭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批准改派的《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及接收单位证明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3.凡是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单位后,又与该单位办理解约手续,已在原就业单位办理落户的

  改派后的拟落户地公安机关可凭改派后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接收单位证明等为其签发《户口准迁证》,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凭《户口准迁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对于那些在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在毕业后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

  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可凭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和接收单位证明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已落回原籍的,拟落户地公安机关可凭《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接收单位证明等为其签发《户口准迁证》,原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凭《户口准迁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对毕业后持《户口迁移证》多年且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可凭本人申请、《毕业证》、《户口迁移证》等证明材料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直接申请落户。已婚的,可按夫妻投靠政策,向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落户。

  另外,毕业生就业后超过改派期,与就业单位依法办理解约手续的,对户口已落在原就业单位现已重新落实就业单位的,现就业地公安机关可凭本人申请按照本地户口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烟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可获烟台户口相关信息汇总,线上办事入口,户口登记、户口注销、落户等事项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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