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户口迁出登记申办材料

导语 在烟台开发区办理户口迁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参军服兵役的公民在入伍前,持《入伍通知书》和户口簿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等等材料才能进行迁出。

迁出登记

  提交材料:

一、参军服兵役的公民在入伍前,持《入伍通知书》和户口簿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新生入学前,持《入学通知书》和户口簿办理迁出登记。

三、公民定居国(境)外注销户口,持国外的护照或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相关凭证以及户口簿办理户口迁出登记,不发迁移证件。

四、因搬迁、工作调动等其他户口迁出持户口迁入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簿办理迁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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