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烟台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汇总(持续更新)
导语 烟台本地宝为您汇总整理2025烟台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部分市未公布,会持续更新。
2025烟台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汇总(持续更新)
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烟台禁止燃放区为:
☞(一)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蓬莱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二)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龙口市、招远市、莱州市的建成区。建成区的具体范围由各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2025烟台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汇总
区市 | 时间 | 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
芝罘区 |
芝罘区全域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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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区 |
莱山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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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渤海新区 |
烟台开发区全域为禁止燃放区,在禁止燃放区内,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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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区 |
牟平区全域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区,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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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区 | 福山区为全域全时禁止燃放区 | |
招远市 |
今年禁放区域划定范围为普照路以北、西外环以东、鑫汇路以南、金龙路以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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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 | 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0日 |
主城区范围:南至海天路,西至龙山街(含龙山街与海园路交叉路口向北延伸路段),北至虎山街与东凤大道交接点,东至东凤大道,上述路段交汇闭环区域。 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范围,东村河以西—青威高速以南—北京路以东—海翔中路以北。 |
莱阳市 | 2022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
一、本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分为禁止燃放区和一般管理区。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区域为禁止燃放区 : (一)除姚格庄村(莱穴路以西部分)、东林格庄村、西林格庄村、青山后村、七里地村、东柳行村、西柳行村、吴家庄村等8个行政村外的城厢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 (二)蓝烟铁路以北、莱穴路以东的古柳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除山子村外),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 (三)河洛镇的河洛村、冶房村、赵家疃村、唐家洼村、朱耩村5个行政村区域范围内,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 以上区域均包含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行业场所、居民小区等。 禁止燃放区范围内,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燃放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一般管理区内,禁止在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党政机关、医疗机构、民政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二)过街天桥、立交桥、地下管道、窨井、建筑施工工地; (三)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四)车站、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七)大型仓库、停车场; (八)景区、林地、绿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
龙口市 |
东城区:东起凤凰山路、西至威龙大道,南起石黄线(含石黄线以南的南山行政管辖区)、北至环城北路(黄县大道); 西城区:东起疏港铁路、西至海边,南起河抱河、北至海边。 这些区域或场所也禁止燃放 《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者场所: (一)文物保护单位、党政机关、医疗机构、民政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二)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地下管道、窨井、建筑施工工地; (三)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四)车站、码头、飞机场、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大型仓库、停车场; (七)景区、林地、绿地;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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