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综合素质评价有几个等级?评价标准是什么?

导语 2022年,采用A(优秀)、B(合格)、C(不合格)三个等级来评价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其中A等级的学生数量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35%。对学生判定为C等级时应慎重把握,原则上只对存在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的学生给予C等级。

  5月10日,烟台市教育局出台《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对2022年全市中考招生工作做出了全面安排,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意见》,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做出安排。

  综合素质评价:2023年起探索推行改革

  2022年,采用A(优秀)、B(合格)、C(不合格)三个等级来评价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其中A等级的学生数量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35%。对学生判定为C等级时应慎重把握,原则上只对存在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的学生给予C等级。

  从2023年起,探索实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赋分,分数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阅读量每学年达到150万字、参加家务劳动评价达到优秀等级、社会志愿服务评价达到优秀等级(具体评价细则另文下发),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获评A等级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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