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2025职工医保政策最新

导语 平时看病就医,少不了要用医保,烟台2025最新职工医保政策大家都了解吗?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

  烟台2025职工医保政策最新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

  【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 200 元、二级医院 500 元、三级医院 800 元;第二次住院按 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治疗的,不再设置起付标准。

  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三级医院:实行分段累进制报销,起付标准以上至 10000 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 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 5 个百分点。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

  起付标准】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200元、400元、600元。

  注意:起付标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合并计算。

  【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70%、60%。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提高5个百分点,即:85%、75%、65%。

  【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6000元。

  注意:职工普通门诊实行定点就医管理,在非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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