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烟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导语 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14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1元(芝罘区、长岛 区原每人每月170元不变);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93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1元。
2024烟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14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1元(芝罘区、长岛 区原每人每月170元不变);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93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1元。
》》》拓展
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69元,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72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497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21元。
以上救助保障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烟台本地宝】,对话框回复【低保】即可获取烟台低收入/低保家庭认定标准、申请指南和最新版烟台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