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中心区新市民住房保障申请条件有哪些?

导语 根据《烟台市中心区新市民住房保障政策指南》,新市民在市中心区申请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具体条件说明详见正文。

  根据《烟台市中心区新市民住房保障政策指南》:

  本《政策指南》中的新市民是指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新市民在市中心区申请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于2021年1月1日以后在市中心区首次就业;

  (二)申请人在申请地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房屋。自有产权房屋包括: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名下的房屋;办理转移登记不满5年的曾有产权房屋;拥有的宅基地房屋;已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房屋;与他人共有的房屋。家庭成员是指申请人夫妻双方与同户口的未婚子女。

  此外,属于新就业无房职工的,还需要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并毕业不满5年,如非本地户籍需持有合法有效的本市居住证;属于外来务工人员的,需持有合法有效的本市居住证。

  对首次新引进我市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的学士本科生,按照我市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的有关政策执行,不列入新市民住房保障范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 烟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新市民】,可获 烟台新市民住房保障最新消息,保障范围、申请指南、发放标准、联系电话、政策解读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