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20年度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材料

导语 2020年度烟台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应当向用人单位提供哪些材料呢?赶紧了解吧。

  烟台市中心区2020年度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

  申请材料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应当向用人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同户口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

  (二)属外来务工人员的,提供有效的居住证;新就业无房职工户籍不在本地的提供居住证,户籍在本地的提供户口簿;

  (三)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等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四)有效的劳动合同;

  (五)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六)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材料;

  (七)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八)属新就业无房职工的,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

  (九)申请人家庭全体成员签字的承诺及授权书(民政部门核对收入用)。

  用人单位核验申请材料无误后,需要将上述材料一并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扫描或拍照上传,形成申请人的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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