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不达标重型柴油车限行区域有哪些

导语 从烟台开发区管委获悉,为提高空气质量,改善环境质量,自9月1日起,决定对开发区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实施区域限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具体如下:

  禁行区域:北至海滨路、东至夹河桥、南至同三高速、西至206国道及秦山路南北沿长线(包含海滨路、河滨路、秦山路)。

  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暂不列入限行范围。

  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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