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交通类收费标准

导语 交通类物价收费标准,下文主要介绍公交和出租车价格:

  交通类物价收费标准

  一、市区公交车零售价格

  车 型 票 价

  公共汽车 11公里以内,每人次1.00元;超过11公里,每增加5公里,加收0.50元。

  空调公共汽车 11公里以内,每人次1.50元;超过11公里,每增加5公里,加收0.50元。

  二、出租汽车租价

  起租价格:标准型车和普通型车为7元/3公里,豪华型车为8元/3公里。

  车公里租价:标准型车为1.50元,普通型车1.30元,豪华型车2.00元。

  空驶费:单程载客运距在6公里以内的不收空驶费,超过6公里以外的部分,加收车公里租价50%的空驶费。

  等候费:出租车在租用过程中,应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时,在基本里程以内免费等候5分钟。超过基本里程部分,每5公里再免费等候1分钟。超过免费等候时间,每等候3分钟收取1公里租价的等候费,不足3分钟的按3分钟计,在同一行驶过程中,行驶里程和等候时间应累计计算。

  低速加价:因雨雪雾天气、交通障碍等非正常因素,使车辆时速达不到10公里时,可按租价的15%时距并进加价收费。

  夜间租车费:出租车在夜间22时至次日5时以内被租用时,加收租价20%的夜车费。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