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烟台博士优才计划选聘数量及条件

导语 2018烟台博士优才计划选聘数量是多少?应聘人员要达到什么条件才有资格选聘?烟台本地宝将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选聘数量:10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三)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时间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不列入选聘范围。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9:00—5月18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

  3.报名初审。按选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及时沟通反馈结果。应聘人员可于5月20日前登陆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初审通过人员可于面谈交流前登陆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的《2018年烟台市博士“优才计划”报名表》,在现场资格审核时使用。

  (二)现场资格审核

  面谈交流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院系审核盖章的《2018年烟台市博士“优才计划”报名表》等相关材料。

  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谈交流及体检

  面谈交流对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按照1:1.5比例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谈交流计划安排在5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公示

  组成专门考察组,到体检合格人员所在院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视情依次递补。根据面谈交流和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烟台党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根据拟聘用人选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时间,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研究确定岗位,安排到岗工作。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解除就业协议,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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