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积金贷款指南(贷款额度+首付比例+办理指南)

导语 想申请烟台公积金贷款的朋友看过来,小编为您整理了烟台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贷款利率·、申请条件、首付比例等,快来了解一下吧!

一、贷款额度

  1、可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按以下三项计算结果的最低值确定。

  (1)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异地贷款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纳入贷款额度计算范围。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20倍。

  2023年6月起已连续7个月小于(等于)85%,自2024年2月1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倍数”由20倍调整为30倍。

  (2)按规定首付款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购买首套住房或者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产价值的7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3)按偿还贷款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商业贷款的月还款额+担保贷款的月还款额+其他借款的月还款额之和,除以借款申请人月收入+共同申请人月收入≤50%。

 2、最高贷款额度

  (1)最高基础额度

  个人申请:100万元

  (2)最高额度上浮情形

  购买新建装配式住宅、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等高品质住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

  高层次人才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和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

  注:上浮比例不可累加计算。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执行相同贷款上限政策。

  (3)上浮后最高贷款额度

  个人申请:130万元

二、贷款利率

(一) 烟台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5年(含)以下:2.1%

  5年以上:2.6%

  (二) 烟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5年(含)以下:2.525%

  5年以上:3.075%

三、最低首付比例

 (一) 烟台首套房公积金最低首付比例

  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二) 烟台二套房公积金最低首付比例

  2025年4月1日起,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四、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30年

  相关规定:最长期限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二手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所购房屋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限。

五、贷款计算器

本地宝-贷款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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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商贷、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查询计算。选择贷款类别、计算方式、首付比例、按揭年数等信息后点击【开始计算】得到计算结果。注意计算结果仅供参考哦!

六、贷款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共同债务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

  2.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信用良好。

  4.自筹资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5.借款申请人是买受人,购买家庭的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

  6.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及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贷款申请:

  购买新建商品房应在12个月(含)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购买二手房应在3个月(含)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购买方不同产权证登记日期为准。

七、贷款材料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材料

  1.《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

  ★ 填写要求:

  ☆ 请使用黑色签字笔。

  ☆ 个人信息部分每空必填。

  ☆ 共同借款人:指与借款人共同买房、负有共同还款义务的个人(含配偶),没有的无需填写。

  ☆ 购房情况:所填信息均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查找。

  ☆ 购房金额和首付金额据实填写。

  ☆ 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表中的签名需面签。

  2.身份与婚姻证明(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提供)

  ⑴ 身份证原件;(可使用电子证照)

  ⑵ 户口簿(家庭户提供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集体户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

  ⑶ 婚姻状况证明 原件,包括结婚证(可使用电子证照)、离婚证(可使用电子证照)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调解)书等;

  ☆ 配偶死亡没有进行户口注销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3.首付款证明

  山东增值税普通发票(首付款)原件

  4.房产交易证明

  商品房买卖合同 原件2份

  ★ 购买新建商品房应在买卖合同网签12个月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材料备齐后,请按1 - 4的顺序排列,申请即时受理,2个工作日审批完结。

  (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携带以下材料至公积金中心办理:

  1.《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 填写要求:

  ☆ 请使用黑色签字笔。

  ☆ 个人信息部分每空必填。

  ☆ 共同借款人:指与借款人共同买房、负有共同还款义务的个人(含配偶),没有的无需填写。

  ☆ 购房情况:所填信息均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查找。

  ☆ 购房金额按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载明金额取低填写,首付金额据实填写。

  ☆ 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表中的签名需面签。

  2.身份与婚姻证明(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提供)

  ⑴ 身份证原件;(可使用电子证照)

  ⑵ 户口簿(家庭户提供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集体户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

  ⑶ 婚姻状况证明 原件,包括结婚证(可使用电子证照)、离婚证(可使用电子证照)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调解)书等。

  ☆ 配偶死亡没有进行户口注销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3.二手房交易实现网上签约的提供 烟台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原件(未实现网上签约的提供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管理部门查档件 )

  4.已付房款票据 原件

  5.交易材料

  ⑴ 山东增值税普通发票 (代开)原件

  ⑵ 税收完税证明 原件

  ⑶ 过户后的不动产权登记证 原件(可使用电子证照)

  ★材料备齐后,请按1–5的顺序排列,申请即时受理,2个工作日审批完结。

八、贷款流程

 1.贷前咨询:借款人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并领取申请表和明白卡。

  2.贷款申请:申请人至公积金中心提交贷款申请材料;

  3.贷款受理:受理人员对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做出初审意见;

  4.签订借款合同;

  5.贷款审查:贷款审查人员对初审材料进行复核;

  6.贷款批准:贷款审批人员对复核后的贷款进行审批;

  7.抵押登记:申请人办理贷款抵押手续;8.发放贷款:按照抵押登记顺序发放贷款。

九、办理地点


十、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

  等额本息每月按相同金额偿还贷款本息,月还款中利息逐月递减,本金逐月递增。

  2、等额本金

  等额本金每月还款本金保持相同金额,利息逐月递减。

  3.一次性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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