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对象
个体经营者,包括从业人员在两人及以下的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未登记注册的个体经营户。
非全日制就业人员,包括养老、托幼、家教、保洁、搬运、装修维修等家政服务和打零工人员。
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包括交通出行、外卖配送、网络零售、直播销售、互联网医疗等领域的平台就业人员。
进城务工人员等其他群体。均可参保。
续保人员(已办理参保登记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直接通过税务征收渠道缴费。
新参保人员或中断缴费人员需先行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二、参保方式
微信搜索“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医保服务——办事大厅——我要办事——医疗保险,通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业务。也可通过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窗口办理。
也可通过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