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申请:
线上: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hj.yantai.gov.cn/)的“烟台人社综合网厅”注册登录,进入劳动仲裁平台提交申请。
线下: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立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审查受理: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补正。
3、送达与答辩:受理的,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后10日内提交答辩书。
4、仲裁庭组成:仲裁委员会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组成仲裁庭,并通知当事人。
5、开庭审理:仲裁庭开庭5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举证、质证、辩论。
6、调解与裁决:仲裁庭在裁决前可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终局裁决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