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启明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导语 烟台开发区启明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已经发布,包括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报名具体事项说明等信息,详情请看正文:

  烟台开发区启明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凡开发区常住户口儿童、自有住宅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年龄在5-8周岁且具有残疾证的中、重度智力落后、不适合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少年。

  2.具备独立就餐、穿衣、就寝、如厕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

  3.无攻击行为,能与他人融洽共处;无自残行为,有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无危及生命的潜在疾病(如心肺病、癫痫等);无传染性疾病。

  4.具备与他人沟通的基本能力,能够(或经过训练)适应学校集体学习、生活。

  5.学前段:原则上招收5—6周岁的特殊儿童。

  6.义务教育段:原则上招收6—8周岁特殊儿童,但由于特殊儿童智力与身体发育的迟缓性,对于已到6周岁入学年龄,但不具备上述4项入学条件的,入学时间可适当后延,直至符合入学条件。

  二、招生计划

  学前段计划招生6人,义务教育段计划招生6人。

  三、报名具体事项说明

   (一)开发区户口适龄儿童核验材料

  1.学生和监护人户口本;

  2.学生出生证明。

  (二)非开发区户口适龄儿童

  1.自有住宅家庭适龄儿童

  (1)自有住宅界定(指2023年10月31日前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房产):房产所有权人(以相关证件登记为准)为学生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如果是与他人共有的房产,学生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所占房产比例需大于50%)。

  (2)核验材料:

  ①户口本(学生与监护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②监护人一方在开发区的居住证(学生及监护人均为烟台市七区以外户口的需办理);

  ③不动产证(房产证)或一手房购房材料。一手房购房材料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款发票、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贷款合同(全款购买的不需提供);

  ④未办理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街道办事处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2.租赁住宅家庭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包括以下两类:

  ①监护人一方在我区就业,与开发区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截至2023年10月31日,该企业在我区(或烟台市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监护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

  ②监护人一方在开发区投资兴办企业(含个体经营),截至2023年10月31日,本人连续在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或该企业年缴税达到5万元的。

  (2)核验材料:

  ①户口本(学生与监护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②监护人一方在开发区的居住证(学生及监护人均为烟台市七区以外户口的需办理);

  ③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④监护人与开发区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在我区(或烟台市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缴费证明;监护人在开发区的营业执照,以及该企业年交税达到5万元的完税凭证或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缴费证明。

  (三)其他材料

  1.学生残疾证;

  2.预防接种记录卡(首页及所有接种记录页);

  3.近期(6个月之内)智商测试表;

  4.入学体检表一份。由市(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本年度儿童体检报告[除常规项目外,如有特殊体质必须加检以下项目:心脏病(心血管内科)、糖尿病(内分泌科)、哮喘(呼吸内科)、癫痫(神经内科)]。

  5.填写附件:《启明学校新生登记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招生顺序

   符合政策条件的军人、高层次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等子女入学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如学生报名数量超过了学校的招生计划,将按照以下三个类别顺序顺次安排学生就读。

  第一类别。学生户口在开发区内的,以学生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二类别。学生为开发区外户口,学生家庭在开发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三类别。学生为开发区外户口,学生家庭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实现稳定就业,以开发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登记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五、现场报名及评估

  1.现场报名、材料审核时间:2023年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现场评估时间:2023年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评估地点:烟台开发区启明学校(烟台开发区泰山路118号—1)。

  现场报名时,家长需带齐材料等待现场审核,无需带领孩子到校。待材料审核通过后,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带领孩子到校进行面试评估。面试评估工作由面试评估小组进行,面试评估小组由开发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指定专业人员组成,面试评估工作包括体质体能调查、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日常行为调查与测评等,符合条件的孩子根据招生计划排序录取后入校就读。

  六、试读观察

  对拟录取学生实行试读制度,试读期为两至四周,试读期满经专家委员会评估后可以在启明学校就读。

  七、注意事项

   为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如学生有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攻击或自虐行为以及其它重大疾病者,家长应如实告知。如有意隐瞒,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自负。

  八、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烟台开发区泰山路118号—1

  联系电话:0535-260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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