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人才申报购房补贴特殊要求

导语 烟台人才申报购房补贴特殊要求汇总来了,包含各种情况补贴申报说明等,具体详见正文。

  烟台人才申报购房补贴特殊要求

  1.申报人购房时间应不早于对应政策的执行起始日。

  2.一套住房的购房金额不得低于基于该套住房申报的购房补贴。

  3.夫妻双方均符合申报条件时,可依据同一套住房申报购房补贴。若属非夫妻关系的产权共有人,只允许其中1人申报(须取得其他产权共有人同意),但申报时已结为夫妻的,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均可申报。申报人所用住房为配偶婚前单独购买的,不能依据该住房申报购房补贴。

  4.申报人在不同性质工作单位之间流动的,以申报时申报人所在单位性质和人才层次相对应的政策确定发放标准,其最早的首次新引进时间应在对应政策执行起始日之后。

  5.我市制造业领域企业首次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所在企业确属制造业领域,所学专业属于理学、工学、农学、医学、设计学5个学科门类或专业类的,可认定为急需紧缺专业,享受相关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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