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职工申领生育保险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烟台的工作人士想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申领时又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一起来了解吧!

  根据《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三)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当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二)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

  (三)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四)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委托代领的,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小编推荐: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 烟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 烟台生育保险信息汇总、查询入口、相关政策、生育保险待遇、问题解答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