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保障住房租金核减定义是什么?

导语 烟台新版《烟台市中心区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出炉,细则明确保障房承租家庭不再发放租赁补贴,而实行租金核减的方式。

  新版《烟台市中心区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于2018年10月1日正式出台实施。细则中明确对保障性住房承租家庭实行租金核减,不再发放租赁补贴。租金核减标准根据承租家庭基本情况和资格复核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租金核减是什么意思?

  以前烟台的保障住房是通过发放租赁补贴来减轻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而新版《烟台市中心区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中实行租金核减的方式,不再发放租赁补贴,而通过减少租金的方式来减轻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

  租金核减标准根据承租家庭基本情况和资格复核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明确保障性住房的承租家庭若单纯因户籍、收入状况不再符合条件且确无其他住房的,可以重新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租赁期不超过1年,不再硬性规定必须限期退出。同时,进一步明确承租人拥有其他住房的,必须限期退出,拒不退出的,可按合同约定依法诉讼承租人腾退住房,逾期承租的房屋租金按市场租金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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