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中小学转学办理材料

导语 由于家庭地址变化等,可能会涉及到孩子转学问题。那在开发区中小学生转学办理需要哪些手续?烟台本地宝整理了一份详细的转学办理指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异动。按照山东省学籍管理办法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1.自有住宅的需要提供:

  (1)户口本(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家长一方在开发区的居住证(烟台市六区以外户口);

  (3)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暂未办理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发票及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或房管部门提供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银行按揭贷款购买住宅的,需要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等证明材料;

  (4)依据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地址入学的学生,需要提供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5)原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转学证及转学证回执。 提交的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2.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的需要提供:

  (1)户口本(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3)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原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转学证及转学证回执

  3.非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的需要提供:

  (1)户口本(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家长一方在开发区的居住证(烟台市六区以外户口);

  (3)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家长与开发区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在我区(或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满一年,且正在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父母在开发区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在该企业连续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年交税达到5万元的完税凭证。

  (5)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6)原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转学证及转学证回执。

  注: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在材料审核前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及转学证回执两张带学生信息的表格(可不必盖章)或原学校出具的学生学籍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出具的表格及证明信息均应从原学校学籍系统库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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