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共有房产保障房配售价格怎么规定

导语 2017年5月1日起,烟台市将正式实施《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在芝罘区、莱山区辖区内试行共有产权住房制度。芝罘区、莱山区辖区内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应、使用、退出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此办法。烟台本地宝在此为您带来烟台共有房产保障房配售价格的规定情况。

  根据要求,共有产权住房主要从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中筹集。共有产权住房开发建设手续应当齐全完备,并办理了不动产首次登记。

关于共有房产保障房配售价格有如下规定:

  1.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

  供应对象应当符合烟台市现行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并经审核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购买1套共有产权住房。

  已按规定承租保障性住房或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也可以提出购买申请,但购房后不再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审核程序,按照住房保障有关规定执行;

  2.对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住房保障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售对象和配售顺序,按序组织选择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3.共有产权住房的具体轮候配售规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另行制定;

  4.共有产权住房的配售价格,由市物价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以与其相同或相近地段的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上一季度平均成交价格为基准下浮10%的原则核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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