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劳动监察书面审查的具体要求

导语 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17年,烟台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继续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资料书面审查工作。今年的书审工作继续采取网上审查与实地审查相结合的方式,烟台本地宝在此为您带来烟台劳动监察书面审查的具体要求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要求,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强化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那具体要求是什么呢?具体要求如下:

  1.各用人单位每年要至少填报两次劳动保障管理信息,上半年在6月30日前填报下半年在11月30日前填报。

  2.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行业性质等基本信息以及从业人数、劳动合同签订等劳动用工信息有变化要随时填报。

  3.对不按要求及时填报信息以及涉嫌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登门严格审查并作为重点监控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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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劳动监察书面审查官网网址

  烟台劳动监察书面审查监察机构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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