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狗证办理指南
导语 根据《烟台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烟台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烟台市狗证办理指南
养犬管理
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
养犬管理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管理。本市街道办事处辖区为重点管理区,乡镇辖区为一般管理区。
疫苗接种
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养犬人应当在以下时限内将犬只送到农业农村部门公布的定点机构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
(一)幼犬自出生满三个月之日起十五日内;
(二)已经免疫的犬只在免疫间隔期满前;
(三)其他犬只,自养犬人取得犬只之日起十五日内。
狂犬病免疫定点机构应当为接受狂犬病免疫的犬只发放免疫证明,并建立犬只免疫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重点管理区内的犬只应当植入电子识别标识。
办理流程
关注“烟台公安”公众号—微警务—犬证办理—登录或注册—阅读告知书和承诺书—填写犬主资料—填写犬只资料—选择审核医院—提交申办—带犬只到审核医院审核—接种疫苗(已接种的审核疫苗证)—缴养犬管理费—挂牌—发证—公安机关对犬主信息复审
所需材料
线上申办需要准备的资料
1、线上申办需要准备资料
2、犬只正面照、左侧面照、右侧面照
3、犬只注射过狂犬疫苗,需要填写疫苗编号和到期时间
现场审核需准备资料
1、犬主身份证原件
2、已注射狂犬疫苗且未到期,需携带免疫证原件
办理地点
收费标准
养犬初始登记收费标准为350元/只,以后每年办理犬只续养手续收费标准为150元/只。蓝牙犬牌等因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的,按成本价格收取。
注:养犬管理费不包含疫苗费
行为规范
养犬人应当依法文明养犬,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
养犬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放任犬只恐吓他人,不得驱使犬只伤害他人;
(二)不得放任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三)不得占用楼道、楼顶、绿地等住宅小区物业共用部位、区域;
(四)不得破坏公共环境卫生;
(五)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养犬人不得遗弃犬只。任何人不得虐待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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