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电子港澳通行证商务签证办理指南
导语 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办理条件
1、本市常住户籍居民(烟台市居民)。
2、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3、受单位派遣赴港澳商务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港澳商务的。(其中的“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登记备案。)
注意事项:
烟台不能异地办理港澳通行证,需办理港澳通行证的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办理材料
1、提交近期免冠照片(标准参考申请表照片标准),填写真实完整的申请表。
2、交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的,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派遣函。
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派遣函。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须提交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还应由人事主管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是否同意赴港澳的意见。
5、通行证过期重新申请或者持有效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或者申请换发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原通行证。
申请补发通行证的,还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办理流程
1、申请流程
窗口申请:
a、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咨询、领取并填写《中国公民因私赴港澳地区申请表》,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许可条件、需提交的材料。
b、数码照相:根据证件制作的要求,由申请人本人到受理机关或者公安局指定的数码照相点拍照。
c、到受理窗口取号排队。
d、申请人到受理窗口交验材料并领取《回执单》,可以选择邮政快递。
e、申请人到办理窗口凭《回执单》打印缴费收据。
f、申请人凭缴费收据到银行缴费。
g、申请人凭银行收费单据和《回执单》到受理窗口领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对再次签注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符合加急条件的申请,提交相应加急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加急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需要调查核实的申请,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
办理地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烟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通行证】,可获 烟台港澳通行证信息汇总、签注办理指南、地点、材料、有效期等。